临武县委统战部

临武县委统战部

机构简介

一、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在县委统战工作中发挥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协调开展全县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我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县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职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七)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九)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代管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县海外联谊会、县归侨侨眷联合会。指导和管理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地方武装人员思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委统战部的港澳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将县政府办公室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

二、县委统战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和信息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机要、收发、保卫、扶贫、综治、维稳、计生、创文、创卫、社会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党务、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协调开展全县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文稿,组织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综合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统一战线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负责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指导和管理新媒体、内刊,协调指导统战系统宣传工作。

(二)政工室。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和指导。负责部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工商联进行干部管理。收集、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档案资料,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遗孀、遗属工作。指导县社会主义学校培训工作。

负责联系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调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引导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协助加强自身建设。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推动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和推动职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三)民族宗教工作室。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政策和重大措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族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少数民族经济工作。管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调组织民族文化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联系县级少数民族社会团体。负责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审核工作。做好少数民族逢十周年庆典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履行涉及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职责,承担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受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综合性宗教事务及专项工作。负责宗教项目申报和有关监管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在宗教团体的工作安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登记管理。做好宗教领域执法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室。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责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做好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县工商联。

(五)港澳台统战和侨务工作室。负责联系香港、澳门、海外华人华侨代表人士及有关社团,指导推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及代表人士。加强对海外反“独”促统工作指导。联系、指导、协调县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和涉侨工作。负责部机关及统战系统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侨情侨务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联系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县海外联谊会、县归侨侨眷联合会。